各相关部门、学院:
根据《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奖励方案〉的通知》(鲁厅字〔2017〕57号)规定和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意见,经省委宣传部同意,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工作于2026年6月启动。本届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艺术作品奖、文艺理论和评论奖、艺术突出贡献奖。现将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评选实施方案和各艺术门类评选细则印发。
望相关单位按照文件要求,规范做好参评作品推选申报工作,于7月21日前将参评作品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。
联系人:贾纫秋 8241126
社会科学处
2026年7月13日
附件:
附件1-4.pdf
1.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艺术作品奖、文艺理论和评论奖、艺术突出贡献奖评选实施方案
2.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各门类评选细则
3.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作品申报表
4.第十四届山东省“泰山文艺奖”艺术突出贡献奖申报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