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成果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(2025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6-05-07浏览次数:10

各有关学院、部门

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交流、推广和应用第十二届(2025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

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,我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就业创业、社会保障、人事人才、收入分配、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形成的论文、著作、调研报告、科研课题(项目)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。成果形成时间以发表、出版或结题时间为准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申报材料除申报书(附件2)需报送纸质版外,其他材料只须提交电子文档,以“成果类型+单位+成果名称+姓名”为文件名发送到指定邮箱jiarenqiu0926@163.com。材料清单如下:

(一)申报成果

所有申报成果均须提交全文Word版,同时须提交以下材料:

1.提交论文类成果,须提交期刊封面、目录页及全部论文页的扫描件(PDF版,下同)。

2.提交著作类成果,须提交封面与目录扫描件、1500字内容简介,并提交著作原件一本(一般不退回)。

3.提交调研报告类成果,如有批示或采用证明,须一并提交。

4.提交课题(项目)类成果,须提交立项证书(文件)及结项(鉴定)证书扫描件。

5.以外文形式发表的成果,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。

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《第十二届(2025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》(附件1)。

(二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

(三)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

申报成果须提交中国知网或万方出具的全文对照版查重检测报告单,其中论文总文字复制比(或总相似比)不得超过20%,调研报告、著作和课题(项目)总文字复制比(或总相似比)不得超过25%,不符合查重比例要求的申报成果不予受理。

三、评审组织及其他要求

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,及时组织好成果报送工作,对申报资料的意识形态、真实性等严格审核把关。

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22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,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,社科处统一办理用印并邮寄。

 

联系人:贾纫秋8241126

附件1.第十二届(2025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材料要求.docx

附件2.第十二届(2025年度)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研成果申报表.docx





社会科学处

2026年5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