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结项】关于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发布时间:2026-02-07浏览次数:10


各部门、学院:

为做好2025年度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工作,根据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结项标准
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可申请结项:

1.研究报告:研究报告应该符合学术规范,一般由问题的提出、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、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的分析、对策建议等内容组成,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,正文总字数不少于1.5万字,查重率要求不超过30%

2.领导批示:呈报内容一般由现实现状、存在问题、外地可借鉴经验做法、对策建议等,其中对策建议部分为研究重点,正文字数不少于6000字。以社科成果要报形式报市级以上领导或县(市区)党政主要领导并获得肯定性批示,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。

3.论文、专著:论文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与研究课题相关的文章;著作需在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的正式出版社出版专著;所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须注明“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”字样及课题编号,否则不作为结题的依据。

二、需提报材料

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负责汇总相关材料报市社科联。

1.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,需提供:课题研究报告、成果要报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各一式6份,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、查重报告各1份。

2.以领导批示、发表论文、出版专著结项的,需提供:批示、论文发表刊物、专著原件(审核后退回),成果要报、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》一式6份,《结项申请汇总表》1份。

以上材料含电子版,以学院为单位于34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求真楼(水土大楼)1112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wangming0123@sdau.edu.cn

   三、组织实施

1.重大、重点课题的结项鉴定,需经过两轮的现场答辩,32日,由社科处聘请社科专家担任评委统一组织进行现场预答辩,需提前准备好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;市社科联组织答辩时间待定。

2.按期结项的一般课题无需参加答辩。

   四、有关说明

1.未参加鉴定评审且申请延期的2024年度社科课题一并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。

2.2025年度社科课题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结项的,须于212日前,填写《泰安市社会科学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》,经申报单位同意,并报市社科联批准。申请延期课题需进行中期答辩,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。对未参加本年度鉴定评审且未申请延期的,将视为放弃。凡2025年度社科课题未完成鉴定结项的课题组负责人,不得申报2026年度社科课题。

联系人:王明

联系电话:62287

邮箱:wangming0123@sdau.edu.cn


社会科学处

202627

附件1:课题结项鉴定申请书.docx

附件2:课题结项申请汇总表.xls

附件3:成果要报格式和要求.doc

附件4:研究报告模板.docx

附件5: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.doc